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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管 理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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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合同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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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监督、管理企业合同,推行合同统一文本,指导合同的签订、履行,调解合同纠纷,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违章行为,负责合同法规的宣传,负责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组织企业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指导本系统的合同监管工作。 工作职责
查处违法合同:指导全市对利用合同进行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受理合同违法案件举报,直接查处市属企业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活动。 工作程序
查处违法合同案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查处合同违法案件。 工作时限
抵押登记:对手续完备、符合条件的,5日内办结,发给《抵押物登记证》。 |
——合同管理科
| (一)指导全市对利用合同进行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审批重大合同案件,受理合同违法案件举报,直接查处市属企业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活动。 (二)指导全市抵押登记管理工作,承办市属企业动产抵押登记管理工作。(手续完备、符合条件的,5日内办结,发给《抵押物登记证》)。 (三)指导全市拍卖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市属拍卖企业的场内拍卖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市合同争议调解工作,直接受理当事人申请调解的合同争议案件。 (五)指导全市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承办市级和市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审批管理工作。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山东省经济合同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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