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依法行政组织领导                                                     返 回   

 

 

德工商法字[2006]22

 

关于印发《二OO六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市局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山东省依法行政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市政府《二OO六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我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市局制定了200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现印发给大家,望各单位认真予以落实。

 

                   二00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依法行政    要点    通知


抄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抄送:市法制办、市普法办。

本局:各位局领导、存档。


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6323日印

 

   

德州市工商局二OO六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依法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山东省依法行政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市政府《二OO六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我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2006年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1、建立和完善单位决策规则。按照《行政许可法》“三个优先”的原则,明确本部门的决策权限;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要求,建立依法决策程序制度。

  2、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对重要的宏观决策、重大项目的决策,以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由市局组织专家论证;对社会影响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举行听证会、媒体公开等形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涉及法律问题的重大决策,应严格依法决策,确保重大决策主体、内容、程序合法。

  3、探索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决策者决策失误的法律责任。决策责任追究依照《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的规定进行。

  二、转变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4、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积极推进本部门机构改革,重点推进小局大所机构改革。建立完善内部行政职能争议的协调处理机制,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合理、合法、高效解决本部门内部之间的行政职能争议。

  5、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行政服务大厅(审批中心)的管理,加强对县(市、区)、行政服务大厅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运作。

  6、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制度。继续执行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罚缴分离制度。完善会计统一核算,建立本系统财政资金使用的追踪、反馈机制,逐步建立规范的依法行政财政保障机制。

  7、健全单位使用、处置公共资源、公共资产的程序和责任制度。依法规范单位工程发包、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行为,实行单位重大民事行为公告制度和招标制度,提高透明度和公正性,健全对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8、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依法界定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及时向市政府、人大、政协等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各县(市、区)局都要建立政务公开网站,各县(市、区)局都要加入政府的政务网站。

  三、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9、严格执行《德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市政府令8号)。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严格遵循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原则。

  10、试行规范性文件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社会公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应当采纳;不能采纳的意见,应当说明理由。

11、实行规范性文件会议审议和公开发布制度。拟以市局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由市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局长签署,并在市局红盾信息网站上公布。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

  12、配合市政府完善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建立健全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与本部门协调配合工作的机制,配合市政府实现市、县两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规范运作。

  13、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对市、县两级行政处罚主体、行政许可主体进行清理,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取得《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证》后方可上岗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制度。

  14、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梳理行政职权、执法依据,依法界定执法岗位,明确执法责任;编制行政权力运行程序框图,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制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标准和程序,实行错案责任追究。

  五、 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15、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严格执行《山东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省政府178号令)。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通报制度,规范性文件正式向社会公布才能实施。

  16、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要认真执行《德州市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办法》和《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本系统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

  17、健全行政复议监督制度。各县(市、区)局都要依法健全行政复议机构,确保2人以上承办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经费列入本单位预算。要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探索、创新兼顾公平与效率的行政复议审查方式,加大对行政复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18、健全行政应诉制度。行政复议机构同时承担本机关的行政应诉职能。行政复议应诉人员应当熟悉本机关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取得行政复议应诉资格。提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19、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工作。各县(市、区)局及其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和审计决定、审计意见书。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保障监督、审计机关依法有效行使职权。

  20、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监督。要依法向人大或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质询,配合人大对政府工作的调查、视察和执法检查;要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和回复政协委员的提案,虚心听取其批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反映社情民意的制度和机制,拓宽群众监督渠道。

  六、健全社会矛盾防范化解机制

  21、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制定行政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包括监测和信息报告、应急决策、防灾救灾等工作在内的应急处理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应急能力。

  22、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民事纠纷工作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调解和裁决民事纠纷的职能,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和及时、便民的原则,建立便民、快捷和成本低廉的纠纷解决机制。

  23、规范信访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信访条例》,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和处理规则。整合化解社会矛盾的资源,对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解决的信访事项,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建立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惩治违法行为、追究引发责任相结合的防范和化解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

  七、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24、严格落实市政府《行政首长依法行政岗位责任机制实施意见》。各县市局、分局局长是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应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本机关重要日程,并带领全体工作人员履行好法定职责。加强日常督导,严格评议考核,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程。

  25、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和同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树立宪法观念,增强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26、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和法律培训制度》。各县(市、区)局要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制定学法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工作。各单位的法制机构要组织好行政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和新颁布法律的学习。

  27、加强本系统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切实加强全市工商系统的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改善专业知识结构,提高法律素质。各县(市、分)局都必须设立法制科室,配备专业人员。探索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专兼职法制工作联络员制度。

  28、建立依法行政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及时向本级政府书面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主办单位: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址:德兴北路24号 邮编:253015  
   承办: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534-2316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