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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票款分离”实施办法》的通知

2、 山东省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行“票款分离”办法的意见

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后经费保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5、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

6、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后经费保障意见的通知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罚款代收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公检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性收费收入和罚没收入监缴暂行办法》的通知

10、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11、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工作的通知

1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票款分离办法的通知

13、关于转发《监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1999年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14、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意见

 

  主办单位: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制科  联系电话:0534-2316946  
承办: 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534-2316146、2321057(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