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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工商局、分局:
按照统计工作规范化创建工作的具体布署,德州市工商系统2008年必须通过省局统计工作规范化系统的达标验收。为进一步加快创建进度,提出要求如下:
一、综合业务软件登记口数据库清理工作。
各县(市)局、分局应在3月底前完成登记口历史“错误数据项”的修改工作,登记类统计报表必须由综合业务软件直接生成。具体要求:
1、将综合业务软件登记口中所有的历史错误数据项修改完毕;
2、将所有的虚假档案、查无下落户清理出数据库;
3、将历年所有的年检情况及与报表有关的尚未录入的企业情况(如:股东信息)全部录入综合业务软件。
4、要求登记口统计报表由综合业务软件统计功能直接生成,且与目前上报市局的统计报表及普查数据、年检情况表进行对比,没有大的差距。生成的统计报表表内、表间平衡、数据衔接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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