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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局工商、分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按照省局《关于创建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系统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市系统内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应取得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统一制发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且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为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经市局研究决定,市局统一组织《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工作;凡从事统计工作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必须全部参加培训考试,包括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综合统计、业务科室专(兼)职及工商所的统计人员。
二、培训考试时间:9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及免考科目条件:
1、考试科目: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
2、免考科目条件: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不含党校及函授院校)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统计法基础知识全部参加考试)。
请各县(市)局、分局综合统计人员做好本单位从业资格证考试的组织工作,收集整理好具备免考科目条件人员的学历复印件及已具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人员的证书复件,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名单》(见附表1)一起,于8月15日前报市局办公室统计室,《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名单》要以书面及电子表格两种形式同时报送。
联 系 人:李佳宁
电 话:2386775
电子信箱:dzgsj@sina.com
二OO七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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