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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七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省局要求,结合市局的统一部署,确立以监管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新登记监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加大对企业扶持力度,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基本情况分析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截止2007年上半年,全市共登记注册企业11442户,其中企业法人4807户,注册资本(金)2350111万元;国有企业2694户,注册资本(金)403555万元;集体企业3964户,注册资本(金)321068万元;股份合作制企业165户,注册资本(金)74708万元;公司4486户,注册资本(金)1537565万元;其他企业133户,注册资本(金)13215万元。本期登记164户,注册资本(金)22685万元;其中国有企业34户;集体企业12户;公司84户,注册资本(金)22107万元。本期注销203户。
二、
企业发展呈现的特点
(一)本期开业户数呈上升趋势。今年上半年共新登记注册企业164户,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79.88%。分析上升的原因:一是德州市的招商引资政策,使外地投资商纷纷到德州投资办企业。二是新《公司法》颁布实施以来,对注册资金数额要求降低,使得出资人按照最底限额出资,同时由于注册资本(金)可以分期投入,降低了登记门槛,增强了经营者投资办企业的积极性。三是有些实力雄厚的企业为了做大做强纷纷成立企业集团,集团下设多个子公司。以上三个原因使今年上半年的登记户数较去年同期相比有了明显增加。
(二)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户数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增加。今年全市共注册登记公司2544户,比去年同期增长1.76%,注册资金153756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94%。其发展原因:一是现代企业制度具有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等特点,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具有较强的生命力;二是新《公司法》颁布实施后,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要求降低,出资人登记有限公司的数量增加;三是新《公司法》对企业对外投资数额没有限制,一些资金雄厚的企业对外投资再次组建新公司时资金数额较大。
(三)行业分布特点。截止2007年上半年,全市内资企业行业分布情况如下:农、林、牧、渔业143户,同比减少35.66%;采矿业10户,同比增加50%;制造业2196户,同比减少6.33%;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47户,同比增加1.36%;建筑业591户,同比减少7.1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22户,同比增加11.41%;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133户,同比增加6.02%;批发和零售业5376户,同比减少6.62%;住宿和餐饮业313户,同比增长17.57%;金融业874户,同比增加1.37%;房地产业204户,同比增加18.1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57户,同比增加21.4%;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探业117户,同比增加7.69%;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4户,同比增加23.53%;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390户,同比减少28.21%;教育10户,同比增加10%;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21户,同比减少28.57%;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9户,同比减少5.13%。其中居前五位的分别是:批发和零售业5376户,制造业2196户,金融业874户,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22户,建筑业556户。
三、主要做法
(二)充分发挥登记职能,做好服务的文章。一是提高服务效率,为企业排忧解难。认真落实各级关于提速的要求,切实执行“一审一核制”,提高了工作效率。按照市局对社会承诺的内容抓好落实,对外承诺是5天,绝大部分3天内办完,材料齐全当天办完。突破八小时工作时间的界限,客户急用的加班办理,突破工作日与非工作日的界限,在企业登记窗口实行双休日和节假日值班制度,随时接受各类咨询。二是提高服务品质,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始终把企业满意作为我们的工作标准,只要企业有要求,不管分内分外,都积极主动地创造条件帮助企业解决。一年来,充分发挥登记职能作用,为企业主动提供咨询服务2000余人次,企业遇到登记困难及时给他们出谋划策,受到企业的广泛好评。发挥登记业务专长帮助企业培训专业人才,应邀为德棉等大中型企业义务授课20余次,培训专业人员300余人。三是积极营造政策洼地,支持市属企业发展。开展了靠前服务、跟踪服务和延伸服务。在项目论证、名称预先核准阶段就提前介入指导企业办理审批和准备登记材料,避免走弯路;对较大的项目,由工作人员跟踪服务,直至办好注册登记手续;对企业提出的不属于登记机关职责范围但与登记事项有关的问题,主要是各种前置审批手续,积极向企业介绍有关情况,并给予必要的帮助。
(三)强化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借年检之机,依法查处公司虚报注册资本,股东、发起人虚假出资、抽逃转移出资以及中介机构为公司登记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和虚假验资、审计、评估报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年检时,专门派出两名工作人员到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企业更快更好发展。一是降低门槛,简化手续,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灵活掌握,开辟“绿色通道”。实行预警机制,善意执法、文明执法,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企业非主观故意违法行为适当从宽处理,轻微违法行为一般不予经济处罚,重点进行规范,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为经济发展增强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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