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二00七年上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

基本情况统计分析

 

 

2007年上半年,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省局《2007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为主线,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依法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大力推进农村12315申诉举报网络建设,严厉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具体特点分析如下:

一、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好转,查处违法案件总数、案值和罚没金额有所下降

今年上半年,我市消保系统共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95件,案件总值48万元,罚没金额35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3.6%47.2%18.6%。查处违法案件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今年以来,我市消保工作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开展了社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市场、超市和节日市场中重要食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了对成品油、饮料、粮食、肉类等重要商品的质量检测工作,执法办案力量已经转移,致使查处案件数量有所减少;二是调整了我市消保工作的思路和方式,树立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监管理念,着重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保障监控网络方面下功夫,加大了日常监管的力度,在全省率先实现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四制”制度,有效规范了食品市场秩序,违法违规行为有所减少,这也是查处案件减少的一个原因。

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略有增加,侵权行为特点明显

今年上半年,我市共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60件,同比增长7.1%;案值26万元,同比下降51.6%;罚没金额15.5万余元,同比下降40%,已全部立案处理。这说明虽然侵权数量有所增加,但侵权危害的程度一般不大。从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情况看,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检查发现的案件大幅度增加,消费者举报的案件大幅度下滑。从案件来源看,检查发现53件,消费者举报6件,其他来源1件,分别占案件总数的88.3%10%1.7%。与去年同期相比,检查发现的增加7.8倍,消费者举报的减少7倍。这说明由于工商执法监管力度的加大,侵权行为有所收敛,消费者举报的案件相对减少;二是侵权人中个体工商户仍占绝对比重,私营企业有所回升。从侵权人看,个体工商户有52件,占案件总数的86.6%,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私营企业3件,占案件总数的5%,比去年同期略有增加,这两类侵权人仍是工商机关监管的重点;三是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全部都是商品消费案件。今年上半年查处的60件侵权案件全部是商品消费案件,商品消费案件比重之大,是加强流通领域质量监管和各项整治行动的结果;四是侵权行为发生改变。侵权人已由在商品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和伪造商品产地、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向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等方面转移,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27件,对商品或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18件,分别占案件总数的45%30%。侵权行为如此突出且危害较大,应引起监管机关的高度重视。

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受到遏制,案件主体和制假商品相对集中。

今年上半年,我市共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35件,案值22万元,罚没金额20余万元,同比下降35.2%40.5%11.1%。制假案件呈以下特点:一是违法主体相对集中。个体工商户制假售假的25件,占案件总数的71.4%,已多年居高不下;二是违反法规类型相对集中。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案件25件,占案件总数的71.4%;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10件,占总数的28.6%;三是制假商品相对集中。农资案件10件,食品案件11件,分别占总数的28.5%31.4%,说明制假行为都是针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工商机关要继续加强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四、受理申诉案件呈下降趋势,调解成功率略有上升

今年上半年,我市共受理消费者申诉519件,同比下降13.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60万元,同比下降33.3%;调解成功462件,成功率为89%,比去年同期略有上升。

从消费类型来看,商品消费申诉459件,占申诉总数的88.4%;服务消费申诉60件,占申诉总数的11.6%,可见,商品消费还是大多数纠纷的起因。从申诉内容来看,质量和售后服务的申诉居高,分别占申诉总数的69.4%16.9%。从商品和服务的类别来看,商品消费申诉主要集中在家用电子电器类、食品类、农用生产资料类,分别占商品消费申诉总数的43.5%17.4%9.4%;服务消费申诉主要集中在修理维护服务、餐饮服务和电信服务等方面,分别占服务消费申诉的33.3%21.6%16.6%。从被诉方看,仍以个体工商户为主,有451件,占申诉总数的86.8%,公司、私营企业有68件,占申诉总数的13.2%。这就要求工商机关进一步改进监管思路和方式,建立以人为本的监管体系,促使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

五、加强商品质量检测工作,促进商品质量的提高

今年上半年,我市认真开展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从检测的情况看,一是商品的质量仍不容忽视。共抽检汽油、柴油样品77组,质量合格的41组,合格率仅为53.2%;质量不合格的36组,占抽检总组数的46.8%,几乎各占一半。二是抽检单位的合格数增多。共对39个单位进行抽检,合格的28个,合格率为71.7%。下半年,我们要进一步开展对商品质量的抽检工作,防止伪劣商品流入市场。

 

 

00七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