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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市局继续每季度对各县(市)局、分局办公室工作进行考核通报,统计工作总分为15分,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一、统计报表报送及时、准确记5分。统计报表不按时上报或不按要求报送报表说明情况的,每次扣1分;打印报表不全、盖审、签字不完整及报表数据出现错误的,每次扣0.5分。(依据市局综合统计报送记录评定,季度考核,底分2分)。
二、统计分析报送及时、质量高记3分。不按时报送定期统计分析及专题统计分析每次扣1分;每少报送1篇扣0.5分;统计分析被市局或省局评为优秀统计分析的每篇加1分。(依据市局综合统计报送记录评定,半年考核)。
三、规范化达标工作。已达标单位,依据市局复审情况评分,达标的记5分,未达标的,根据检查情况酌情扣分;未达标单位,通过达标认定的,记5分,未通过,此项记0分(现场查看,年度考核)
二○○八年一月二十日
市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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