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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函[2006]48号
关于在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推广应用统计电子台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局、分局、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省局关于在全省系统推广应用统计电子台帐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和统计岗位大练兵的要求,决定在全市工商系统全面推广应用统计电子台帐。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统计台帐是统计工作的基础,统计电子台帐是充分利用计算机优势,实现业务工作与统计工作有机结合的载体,既方便了日常工作查询,又能满足统计报表需求。电子统计台帐与统计报表制度相衔接,是减轻基层统计人员工作负担,提高工作效率的前提;是及时反映统计对象的实际情况,更好地为领导提供决策服务的基础。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行统计电子台帐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分管局长要亲自抓,办公室主任要靠上抓,综合统计人员要具体抓,信息中心做好技术支持,各业务科室、工商所(专)兼职统计人员分工负责,确保推广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组织,规范统计工作程序。
(一)制定制度,规范管理。制定和严格执行统计台帐内部管理制度,是系统统计台帐实现电脑化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各级各单位要结合省局“两个办法”和全市系统统计工作制度、统计工作考评办法,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使统计台帐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
(二)规范统计数据库,利用业务登记软件生成统计报表。随着新的企业、外资、个体、私营等业务登记软件在系统内的推广应用,各级工商机关已可以使用业务系统统计功能生成统计报表。对于能使用业务系统生成统计报表的统计项目,原则上不再使用统计电子台帐。各单位在9月底前必须完成登记口历史“错误数据项”的修改工作,并及时将修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上报市局,争取三季度登记口统计报表由业务登记软件统计功能直接生成,以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三)适应本地需求,完善统计电子台帐。省局统计电子台帐范本,是一套满足国家总局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指导性台帐范本。在推广过程中,各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报市局办公室,市局将在综合各(县)市局、分局意见后,在满足统计报表上报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统计电子台帐,以适应实际工作需要。
(四)配备设备,保障推广需要。计算机设备是统计电子台帐推广使用必需具备的基本条件。各级工商机关一定要集中财力,为统计电子台帐推广应用单位配齐必要的计算机设备,保障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密切协作,由手工台帐向电子台帐顺利转化。各级各单位要将2006年1月1日以来所有原始资料数据重新转录到新的统计电子台帐中,并保证数据来源准确统一。在今后工作中,要及时依据原始资料做好电子台帐登记,上报的月、季、年报表必须以统计电子台帐的数据为依据。电子台帐代替传统的手工台帐,是一项具有一定技术难度的工作,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会改变现行的工作习惯。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全市系统统一要求,认真组织,抓紧部署,加强内部的协调配合,确保统计电子台帐推广应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检查指导,将统计电子台帐推广应用工作落到实处。
全市系统统计电子台帐推广应用工作要求年报前全面到位,各县(市)局、分局要加强对应推广单位的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单位要根据电子台帐推广工作的需要,制定好落实方案,并在9月底前报市局办公室,市局将在年报前对各单位电子台帐的推广、应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消极拖沓或推广应用不力的予以通报。
二00六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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