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限期企业年检公告
       [ 2010-8-13 ]
截止2010年 8月2 日,尚有 753 户在德州市工商局登记的企业未按规定接受2009年度企业年度检验,其中内资企业264户,外资企业51户,私营企业437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我局已于7月6日在《德州日报》发布限期年检公告,但上述企业至今未来我局办理年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19条第2款规定,限上述企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接受年检,逾期仍未接受年检的,我局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未检企业名单见德州市工商局办公楼大厅公告栏及德州红盾信息网,网址:http://www.dzaic.gov.cn/typenews.asp?id=243。 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一0年八月 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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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续展“知名商标”的通告
       [ 2010-3-3 ]
根据《德州市知名商标认定办法》,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0年度德州市知名商标”认定评选工作,自即日至3月31日为申报时间,过期不再列入参选范围。望各商标注册企业、个人到所在县(市)工商局、分局商标广告管理科办理申请报名事宜。按照《德州市知名商标认定办法》规定,2007年认定的德州市知名商标三年有效期已满,按照规定必须办理续展,具体事宜可向所在县(市)工商局、分局商标广告管理科咨询。 咨询电话:2322075 13969286316 德州市知名商标认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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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公告
       [ 2010-2-2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之规定,凡于2009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企业法人及非法人经营单位、私营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均须按规定办理2009年度企业年检手续。   企业年检起止日期为:201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各类企业均应按规定向发照登记机关报送年检,办理年检手续。逾期将依法处理。   各类企业均应按照2009年度企业年检须知和企业网上年检的要求,通过市、县(市)两级“红盾信息网”网站申报年检,向发照登记机关报送年检材料,办理企业年检手续。   企业网上年检具体操作事项,请分别登陆市、县(市)两级《红盾信息网》”网站的“企业网上年检系统”查看《使用说明》。 二〇一〇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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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工商局特别警示
       [ 2009-4-15 ]
各相关企业: 目前个别怀有不良企图者,假借德州市工商局法制科的名誉给企业打电话,要求购书。来电显示的号码为德州市工商局法制科“2316946”。 我们再次郑重告知,我们法制科从来未向企业发出类似通知,望各企业接到类似电话,严词拒绝,以免上当受骗!! 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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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 示
       [ 2009-7-24 ]
德州各企业:最近德州市工商局法制科连续10多次接到企业电话和上门询问,询问是否发出通知要求企业参加培训和购买书籍。在此我们郑重告知,德州市工商局法制科一直以来从未向企业发出任何类似通知,各企业在接到类似通知时要提高警惕,严词拒绝,以免上当受骗。 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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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5-7 ]
欢迎大家光临德州红盾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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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核准

录入:admin  dzaic.gov.cn   2009-5-7  人气:2099


一、核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实施细则(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二、核准程序
1、受理
2、审查
3、核准
4、发照
三、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提交材料
1、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 公司章程
4、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 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9、 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12、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13、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4、其它有关文件   
四、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提交材料
(一)名称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6、其他有关文件
(二) 住所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4、住所使用证明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其他有关文件
(三) 法定代表人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3、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4、新任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7、其它有关文件
 (四)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
  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其它有关文件
 (五)实收注册资本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它有关文件
 (六)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变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其它有关文件
 (七)营业期限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其它有关文件
(八) 经营范围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8、其他有关文件
 (九)股权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6、股权转让协议
  7、依法经其他投资方同意转让的声明
  8、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9、股权受让方的资信证明
  10、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其它有关文件 
(十) 投资者名称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投资者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其它有关文件
(十一) 公司类型变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其它有关文件
 五、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
  4、 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5、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7、 前置审批文件
  8、 其它有关文件
六、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
(一)名称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3、隶属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4、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证)复印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二)营业场所地址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
  3、营业场所(地址)使用证明;
  4、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证)复印件;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审批机关批准文件等);
 (三)负责人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
  3、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任免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4、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登记表;
  5、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证)复印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四) 经营期限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隶属企业依法作出的决议
  3、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证)复印件;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五)经营范围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
  3、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证)复印件;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七、准核期限
    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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