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 城 工 商
第六期
德州市工商局德城分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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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指导专刊]
公平交易局推出“案件处罚罚前约谈制
德城工商分局推出行政指导案件处罚罚前约谈制度,实施人性化执法,着力预防和化解执法部门与当事人之间矛盾,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效能。旨在充分体现行政执法的公平与正义,构建科学监管与和谐执法的社会环境,实现行政处罚的教育警示功能。 一直以来,行政执法难是行政执法部门无法回避的一个难题:该按法律法规办的案件,不办就是行政不作为;硬着去办又会造成行政相对人的不理解,当事人容易产生抵触情绪,严重的会出现暴力抗法,给监管工作带来很大困难甚至引发剧烈矛盾。在全国上下齐心协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如何进行行政执法?今年以来,德城工商分局实行行政处罚罚前约谈当事人的制度,让和谐理念和行政指导理念贯穿执法全过程,为破解行政执法难题作了有益的尝试。 约谈制度是指:在经营者轻度违规时,工商部门以约请谈话的方式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宣传法律法规,以及时提供服务,帮助督促整改。该部门在对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自然人罚没款合计5000元以上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罚没款合计在万元以上、办案单位认为可能出现问题或影响社会安定的案件、分局指定的案件等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向案件当事人一并送达“案件处罚前口头约谈邀请书”。约谈时间和地点商订后,指派2名以上约谈人向案件当事人宣讲法律法规,认真听取案件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工商局执法办案中推行“行政约谈制”所带来的效果。为构建社会和谐,实现人性化执法,公平交易局变“执法为民”为“为民执法”,大力推行执法办案“行政约谈制”。即:对监管服务对象在经营行为中发生的首次轻微违法(无照先开业、无主观故意的虚假广告,未经允许而使用他人字号等)警示制,并发出“行政警诫书”告知当事人的某项行为已经违法。对发现正处在违法经营中,并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经营行为发生时,该局就立即发出“行政建议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改正。当以上两书送达都不能发生作用,当事人仍继续实施违法行时,公平交易局将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为了营造一个充满人性化的和谐执法环境,达到既处罚教育违法当事人,又保证公平公正执法的效果和目的。探索推行的案件处罚前约谈制度,就是通过制度监督的形式在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前,对有可能出现问题或影响社会安定的案件和案件当事人,再进行一次深层次的接触,以完善、方便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工作,加强办案单位与当事人沟通和交流,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效能,纠正执法违法。从而达到降低执法风险,减少社会矛盾,营造和谐执法环境的目的。推出“约谈制度”,将行政执法由“事后处罚型”向“事前服务型”转变,体现了尊重人、理解人的执法意识,有助于前移管理关口,提高监管效能和打造服务型工商。
报:市工商局局领导、办公室、区委信息科、区府信息科
发:本局局领导、各科、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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