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 城 工 商

         第七期

德州市工商局德城分局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行政指导专刊]

  

未雨绸缪  推行服务新模式

改革创新  构建和谐新形象

  

行政指导工作,作为德州市工商局德城分局的一项日常重要工作,行政执法督查大队坚持以“工商所能、企业所愿、政府所想、法律所依”为原则,采取常态、预约、主动上门服务等方式,实行集体指导与个体指导相结合、综合指导与单项指导相结合、书面指导与口头指导相结合,充分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将行政指导运用于日常监督管理中,将监管关口前移。

一、精心配备专职人员、贯彻落实工作要求

我队按照分局行政指导工作要求,对行政指导工作的后期管理,我们配备了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人员作为专职联络员,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指导的具体程序、标准。负责行政指导文件的汇总存档、行政指导文书的制作、行政指导工作的宣传及行政指导档案管理,使行政指导工作由虚变实形成长效服务机制。

二、灵活运用指导文书、充分展现工作实效

    我们在行政执法时发现当事人会同时存在几个不同的违法行为,而有的违法行为很轻微,有的甚至可以当时改正。针对这个情况我队将今年的行政指导工作重点放在了行政提示和行政帮扶两个方面。

例如:在6月30日前,我队针对新办公司对年检程序不熟悉的实际情况,对去年新开办的公司进行了年检的行政提示和帮扶。我队对在巡查中发现的装修中的店面,及时主动的约见负责人问明其将要从事的行业、是否已经办理营业执照等。对可能在其经营过程中影响其合法经营的现象、问题等情况,针对具体情况、具体问题下达《行政提示书》和《行政帮扶书》,进行提示和帮扶,从根源上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而对同一被指导单位的同一轻微违法行为,经过我们的联络、提示、帮扶后,仍继续从事违法经营的,我队对其下达《行政警戒书》。对行政警戒后仍没有改正的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后及时制作《行政建议书》,适时进行案件回访填写《行政执法回访表》,了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无违反实体法、程序法和不廉洁行为,以及执法态度上有无过激行为。同时回访被处罚对象有无重新违法现象以及受处罚后的经营情况,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困难的现象,如重新违法,则加大处罚力度;如有困难,则尽可能帮助解决。

这种一联络、二提示、三帮扶、四警戒、五处罚的指导方式,充分的体现了以服务为主、以教育为主、以规范为主的人性化执法理念,同时也使行政指导工作落到了实处。

三、积极创新指导工作、适时进行效能评价

我队在实际运用分局现行的六种行政指导文书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自主设计制作了“行政指导效能反馈表”。“行政指导效能反馈表”主要内容有:行政指导文书名称;行政指导文书文号;被指导单位;指导事项;指导时间;效能评价;备注等七项。此表主要用于在对被指导单位进行行政指导后一段时间里,听取被指导单位对我队行政指导工作的效能评价。对被指导单位提出的我们工作中的不足及时改正;对被指导单位予以肯定的工作,我们继续发扬。借此更好的总结经验教训,使行政指导工作更加完善,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更有效的实施了行政指导。

我队通过对行政指导文书上的结合运用和指导文书的自主设计,使行政指导工作真正的渗透到被指导单位经营行为中的每一个环节,将原来的“围追堵截”变为现在的“疏洪导水”,是真正意义上的指导规范。防患于未然的同时也杜绝了个别执法单位的“只罚不纠”,充分体现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指导理念,彻底转变了行政管理方式,保护了合法经营,为净化我区经济发展环境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报:市工商局局领导、办公室、区委信息科、区府信息科

发:本局局领导、各科、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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