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工商局
统计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制度
为确保统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要为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其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如:计算机设备、打印机、U盘或移动硬盘等)和办公经费,并要求如下:
一、统计人员每人一台适应工作要求的计算机(各县级局应配有专用笔记本电脑);
二、统计人员每人设有专用电子邮箱,或在FTP设立专用文件夹,以提供统计信息交流平台;
三、统计数据库、调查单位名录库和统计人员名录库存健全;
四、统计数据的汇总、整理、存储、应用、管理实现现代化;
五、统计数据实现网上传输,以提高统计资料上报的时效性。
六、各单位应建立统计网页,将统计制度、统计资料、统计工作动态及时在红盾信息网上公布。
二OO七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