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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须知

(1)“三包”是指包退货、包更换、包修理。
(2)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
(3)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
(4)商品在包修责任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更换或者退货的责任,并不得收取折旧费及其他费用。
(5)在三包有效期内,除因消费者使用保管不当致使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外,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
(6)在三包有效期内,提倡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上门提供三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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