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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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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员:陈晓春 刘建红 孙苑 联系电话:2443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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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消费品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市场交易规则,指导各范市场交易行为,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重要商品市场,指导全市粮食、棉花、蚕茧、成品油、汽车、农资等重要商品流通的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 工作程序
工作时限
市场登记注册:对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注册的决定并办结。 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运河经济开发区分局政务公开公告 市场管理 (一)组织指导全市消费品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审查确认进入市场的经营者资格,对其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二)指导全市市场登记年检工作。承办冠市名的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的开办、变更、注销登记和年检工作(市场登记注册,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注册或不准予登记注册的决定)。 (三)指导全市对租赁柜台经营活动和商品展销会的监督管理工作。承办驻德市管展销会的登记、发证、监督管理工作(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不准予登记的决定)。 (四) 指导全市经纪人行业组织对经纪人的培训、资格认定工作,对经纪人实行备案管理,对经纪活动进行监管规范。 (五)负责已登记注册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部分冠市名和区域性市场委托各县市监管)。 (六)依据法规政策,组织指导对粮食、棉花、蚕茧、成品油、汽车、农资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的监督管理。 法规依据:国务院《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省人大《山东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租赁柜台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关于强化市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工商局《经纪人管理办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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